580民政问题的根本原因
的是,后来增加的多是他视为根基的华夏人口,不能像对待殖民地占领区的土著那样简单粗暴地用军队压制,立法的问题就必须提上日程了。
立法说来简单,不过就是将一应事务列成条款,编纂成文,然后依照施行即可。但一旦立法,就不得不涉及另一个更加敏感的问题——名分大义问题,也就是立法的行政主体问题。
只要立法,必然需要一个权威的组织机构,来维持法律的神圣和严肃性,而这样的组织机构,代表着建立了一个国家,而这样的行为无疑会挑战大文朝的底线,等于是竖起大旗宣布独立了。这恰恰与章泽天此前一直坚持的做大文朝的治下顺民的原则相违背。
如果继续维持对大文朝为正统,那么就必须承认大文朝的法度,《大文朝律》和《大郜》这两部法典他便不能推翻。可是这两部法典中的许多内容,都是互助会无法容忍的,与互助会有着原则上的冲突。一旦对自己所立法度与大文朝这两部法典发生冲突,肯定会对所立法度的权威性造成影响,说得更严重一些,将来在法庭上,如果有人搬出大文朝这两部法典来作为依据,法官该如何判决?
现在的互助会实际上也没有按照《大文律》和《大郜》行事,只不过采取的办法显然不算高明。现在互助会只是通过实力和利益买通文朝官员,对互助会的行为睁一眼闭一眼,放任他们的违法行为,却不代表这样的办法能够长久通行下去。
现在的大文朝无力对付互助会,将来如果朝廷腾出手来,又有了实力的话,肯定会对互助会施压,解决互助会事实上割据山东半岛东部的问题。
到那时候,互助会高层里面若有忠君爱国之人登高一呼,自己手下就此分崩离析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互助会手下的自卫队已经扩张到海陆军两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