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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姬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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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妖姬物语【三】犯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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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屋子,然后出去,最后逃跑的画面。

  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没发现什么问题。

  确实是李德胜呀,也拿着刀进去了,可谓是百口莫辩了。

  “犯罪时间……什么意思?”

  我突然感觉一丝灵光乍现!怎么这么愚蠢呢我!

  李德胜如果是进去杀人的,那一两分钟确实足够了。

  手速快一点,凶手捅进心脏,可能只要几秒钟。

  一分钟的时间,够他跑进去抓住邱国福捅个七八刀了。

  但如果加上扒脸皮呢?

  虽然凶手很明显是新手,扒的歪歪扭扭的。

  但以我对解剖学一点的了解,给我十分钟,我也扒不到那个程度。

  要是再害怕地手抖一下,可能十几分钟都还没扒完呢,更不用说两分钟只内解决。

  又不是参加吉尼斯世界纪录,难道要天天在家里练习,如何快速扒皮吗?

  所以说,李德胜根本不是凶手。

  总不能说,他杀完人后,庄园里面有另外一个人闲得慌,看邱国福不爽,把他皮扒了吧?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但这概率也太低了。

  破案不是靠可能,而是证据,至少目前来看,李德胜是无辜的。

  退一万步讲,哪怕人是李德胜杀的,那皮也不是他扒的。

  我写的关于李德胜并不具备充足犯罪时间的文章,被朝日新闻刊登了。

  而其它媒体也是墙头草,纷纷表明立场,承认对李德胜的误判。

  昨天,经济新闻一个记者,还怒骂李德胜是“道德沦丧,挑战人性极限”。

  今天就画风一转变成了,“李德胜入室有错,但不该含冤入狱!”

  还有很多互联网中隐藏的柯南们也出来了,指出“李德胜不是凶手的十二点证据”,看的我瞠目结舌,直呼天才。

  最后,当地执法者也迫于压力,宣布如果三日内,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能表明李德胜是凶手的话,将撤销对他的谋杀指控。

  母亲看着新闻感慨道:“我就说嘛,德胜不会是凶手的,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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