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南岗粮霸张兴霸
秀才、两个举人和一个已经致仕在家的进士。
按照大文朝官定的免税标准,秀才每年可以免交五石粮,举人十五石,进士正四品以下免粮额度是五十石,达到正四品以后可以免粮100石。
南岗的那位进士家在牛家洼,只做过两任县令,在这文人倍出的鱼米之乡算不得什么出众的官职,即使在这宝应县里面,也不算拔尖的士绅。其家中土地只有两三百亩,在地主之中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的。
两位举人和那十几个秀才也都没有特别大的地主,以至于他们之中有近一半的人连免税的额度都没有用完。
南岗最大的地主就是那位做了粮头的张兴霸了,家中有两千多亩地,多集中在最大的南岗村附近,此人这粮长做得倒是名副其实。
也难怪这边的大地主少,宝应历来属于鱼米之乡,土地肥沃,全县基本没有多少荒地,能够耕种的土地都已经有了主人,并且被开发了出来。在这个农业社会里面,人们对土地的热情极高,不少人家都只有几亩十几亩田地世代相传,即使生活再艰难也不肯卖掉。
在这里土地有价无市,很多人手里拿着大把的银子,也买不到土地,那些有权势的乡绅要想扩大一点自家的田地,也要花上很多心思才行,所以那些有功名的士绅们的土地规模便极难扩大。
也正是因为这里的土地收成好,大量的河道湖泊又为贫苦百姓提供了鱼类以补充粮食的不足,即使遇到欠收的年份,或者加派“辽饷”最多的年份,人们也不会活不下去,仍旧不肯典卖自家的田地,在其他地区流行的“投献”,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市场。
所谓投献,就是面对自家无法承受的赋税时,穷人为了生计将自家田地献给有功名的士绅,以获得免税特权,取而代之的是要给乡绅交田租,田租最多不过地主占六成,剩余的四成仍旧能够让自家人维持生计,何况一般投献的土地是不会有如此严苛的田租的,多数乡绅对投献的土地只收三成到四成,田地中收成在大半仍旧归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