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血脉
dquo;选错了,当你老去的时候,就会后悔。”
变老?我不会的,我可是绑定了骑马与砍杀金手指的人,那个世界中,没有变老的说法,我曾经一觉睡过了三百年,只为了看统一后城市和商队能繁荣成什么样子……当然也没有太多变化就是了。
沈锐心中想着,他之所以会这样肯定,是因为他发现自己除去变强变壮之外,并没有细胞衰退的迹象。
正常的新陈代谢是有的,但在这个世界过去半年,他对自己身体,已经有了大部分掌握,能够明确这一点。
当然真正确定,应该是在30岁之后,30岁之后,正常人就会有白发,之前很少会有,这是最明显的辨别标志。
“哦,伯母说的很对,不过我现在还要集中精力在修炼上,暂时不想考虑这个事情。”沈锐摇头道。
“你又错了,”夏母反驳道,“如果你选对了伴侣,经过长期培养训练,是可能诞生出爱情这一强大的特异粒子的,它的神妙远远超乎一般的想像,能爆发极强的威力,虽然持续时间很短就是了。”
“呃,爱情嘛?”沈锐目瞪口呆,他还真不知道那玩意是否真的存在过。
双方的结合不都是颜值决定好感,没有颜值只有靠钱。最后能凑合就凑合,不能凑合就单身到老。
毕竟最多只能持续7年的保鲜期,实在让人对它提不起信心来,多少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家伙分道扬镳,反目成仇,绿了对方……
与之相比,背叛者的几率反而要小得太多。
“看来你也有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哦。”夏母笑道。
“是啊,我的确对此一无所知。我一向都是个纯洁的人。”沈锐觉得有点头大,似乎一下子进入不擅长的领域了。
他心头一震,这位夏母还真是厉害啊,如此一来,就能从心理上掌握自己的弱项,然后加以操控。
相比起来,夏大雪只遗传到对方一分都不到的功力啊,这就是聪明母亲有笨女的原因吧……因为女儿不用自己费脑子,就像黄蓉生的大女儿一般。
换到二女儿就不同了,从出生就经历江湖厮杀,变得聪明起来。
“没什么,谁都不是生而知之的,如何挑选合适的伴侣,同样是很高深的学问,尤其是在这个生命攸关的世界。伴侣背叛的话,那简直是不堪设想的一件事。”
“原来如此,看来在掌握之前,我还是单身为好。”沈锐就坡下驴道。
夏母一下愣住,完了,用力过度,把初出茅庐的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