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盗匪的来由
又是一个哆嗦,爬起身来躲开八尺远,面目惨白的站在那里,半天才说出一句话:“那个,还是,李姑娘先请。”
常年行走在外的商队,酒这种御寒的物品都是常备,更不用说跑在河北道这一带的商人。北风凛冽的冬日里,走在零下二三十度的荒山野岭,手指脚趾轻点的都是冻疮,重点的都会冻掉,没点舒筋活血的烈酒怎么行。
杨同进到高适的帐篷,发现三个人正在拼酒。
当然说三个是有点过分的,其实是李白和高适拼酒,外加一个启元子摇旗呐喊。
论酒量,一个是酒中仙人李白,一个是苦寒之地的边塞诗人高适,谁敢说博得过他们。
李白和高适一人单手提着一个酒坛子在相互叫嚣。
“高贤弟”,李白把酒坛子啪的一下顿在桌子上,一脚踏着凳子,也不叫高兄高司马什么的,“高贤弟,你我二人相识也算是有年头了吧?”
“哈哈哈,天宝二十载你我在长安相识,想想也快二十年了.当年你我都是风华正茂,现在已经垂垂老矣。”高适捋着胡须,一撇嘴说道。
“是啊,为了相识二十载,你我二人再干他一碗,如何?”李白喊道。
“大善,不过一碗怎么够,你我不如就用这酒坛,如何?”高适似乎觉得坐着说话没什么底气,一下从椅子上站起,发出新的挑战。
李白明显是一愣神,然后马上大笑道:“豪气,干!”
说罢二人一碰酒坛,提坛咕咚咚一阵猛灌。
杨同坐在旁边,看着二人一坛酒下肚,似乎还意犹未尽,自己的手就不自觉地摸了摸肚子。
别人喝酒,能看的自己的膀胱隐隐作痛,这也算是前无古人了吧!只是他真不知道这两位是怎么喝下那么一大坛。
启元子看二人喝完一坛,马上走到帐篷的角落,一手一个,拎着两个更大的酒坛走上前来,口中喊道:“二位英雄,再来。”
李白和高适此时刚好喝完坛中酒,正站在桌前互相夸赞对方好酒量。眼角扫到启元子拎过来明显大了两号的酒坛子,二人脸马上就垮下来。
他们就那么尴尬的互相望着对方,却是没人敢第一个开口再次叫嚣。
杨同心里在偷笑,原来他们膀胱也是有限度的啊,看来古书上说的什么‘尧舜千钟,孔子百觚’‘会须一饮三百杯’真的不可取信。
没人肯在酒场上认怂,倒是古今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