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大秦给老铁送福利?(5更)
朝廷负担。
如果一个乡长能干的话,那么你可以把所有的政务一肩挑,然后领上三份的俸禄。
但唯独教授的职位,却必须由专人担任。
也就是原则上来讲,一个乡里最少也得有两个人岗位。
而由朝廷报销俸禄的最后一个职位,就是判官。
他和县里的县尉一样,负责乡里的治安、缉盗等安全问题。
大秦最底层的机构现在为村。
村里只有两个职位,那就是村长和里正。
村长是整个村里政务的负责人。
而里正则是朝廷和宗族制度妥协的后果。
为了社会的稳定,不激起民间的反抗心理。
大秦朝廷经过商议之后,最终决定保留里正这个职位。
村长由乡长任命,但里正却由村里自己选举。
里正负责日常乡村之中的矛盾调解,负责维持日常治安。
而村长负责政令传达,法律普及,徭役的统报。
这样的结构既安抚了宗族力量,又能保证皇权对于人口的统属。
而且因为大秦税制的改革,实行所有行政级别申报制。
也就是说,从县一级开始,每一年的年底,从县开始,申报明年的日常花费。
然后向上申报到郡,由郡统一报备到户部。
然后户部根据各郡近三年来的税收水平,进行核算。
要是碰到天灾人祸的情况,再由郡守上报,进行额外追加。
当然,具体的金钱流向,就不是规定之中所说的那么简单了。
这其中有着监御史的随时监督,也同样有着罗网的暗查。
可以说,基本上但凡是能够想到的各种情况,大秦已经照顾到了方方面面。
利用最少的人力,用优渥的待遇,达成政令的畅通。
这就是大秦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目前来说,还算运转的不错。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除了某一些铁律,以及被嬴政规纳入祖制的条文。
其他的制度,大秦还鼓励各层政治机构,在日常的运转当中,发现问题,并向上反应。
对于能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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