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知情同意应有 区分情况对待
诊断决策、病情、愈后以及治疗费用等方面真实充分的信息,使患者或其亲属在充分了解信息后,自主地作出选择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又分为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方面,知情权是指对其疾病状况及诊疗等获得相关信息的权利,而同意权是指患者或其近亲属对于治疗和检查真正知情的前提下,许可医务工作人员在患者身上进行相应医疗措施的权利。
但是这项权利主要是说平时,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患者的病情不是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就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给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一定的思考空间和时间。
但是在处于突发疾病等严重危及患者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下,紧急救助权是优先于患者和近亲属的知情同意权的,也就是说,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经同意就实施救助的。
当然通过这个案例,刘群也明白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尤其是对于一些疾病旅客、危重症的旅客,如果有同行人的情况下,要使用视频记录仪对其进行录像固定证据,向其询问列车将要采取紧急救助措施,也许有可能造成伤害,作为家属现在可以作出选择是否接受。
当然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的话,那肯定是会选择要求列车尽一切手段来进行救助的,但这类似于一句废话的程序,却有着它的作用。
如果在医学的角度上来说,这可以称之为风险提示。
也就我们日常见过的,医院在进行输血以及重大手术的时候,要由家属进行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也就是医院履行了充分征询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并且将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完整的记入病例,一旦发生危险情况以后,可以避免一些医疗纠纷的发生。
刘群得知对方起诉的原因是目前该胎儿有嗜睡的现象。K县人民医院当时接诊的大夫声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由于胎儿在接生引产过程中缺氧造成的。这种状况的产生原因,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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