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孤独
出来的眼睛已经浑浊,眼角上尽是皱纹。
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老上十多岁。
班森蠕动着嘴角。
“我……我想讨点水喝。”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出了这句话。
“我就知道。”
老阿妈咯咯地笑着,轻轻推了推她的孙女:“腿脚好的羊羔,去帮祖母拿袋子水来。”
“好”
女孩甩着辫子把头缩了回去,老阿妈则留在门前陪着这位客人。
“您家里有还有几口人呢?”
班森戳在原地,找了个话头儿。
“我阿,老头子死的早,余下了四个儿子,老大跟着老二一起放羊,老四他们夫妻俩给人家钉马掌。除了刚才那个孙女儿,还有两个孙子,现在也跟在羊群里……”
老阿妈扳着手指头,一个个算着家里的人。
“那……老三呢?没听您提起。”
班森问。
“老三啊?我也好久没看见他了。”
老婆婆锤着后腰。
“他们兄弟四个里,就属他最机灵。可出门到现在,一个信儿也没给家里回过,真应了草原上的话:最欢实的羔子留不住。”
班森没有接话。
他接过了女儿递来的水袋,灌进了自己的水袋中,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囊袋。
“收下这个吧,这是我用香禾草填的香囊,晚上睡觉的时候放在枕头边,一夜都会睡得安稳。”
老阿妈伸手接过了这个物件。
班森最后看了她一眼,转过身,一步步走远了。
…
…
…
班森现在是一个苦行僧。
二十年前他离开了土库古尔后,就接触到了这个众的信仰。
这种信仰源于遥远的艾欧尼亚,传入瓦罗兰大陆后和当地的文化糅合成了一个新的宗教。
班森在那个宗教中带了一段时间,就离别了他的师父。
他赤着脚走遍了瓦罗兰大陆,即便在经过弗雷尔卓德最寒冷的山峰时,班森也仅仅裹着一件破斗篷。
班森这二十年来,每一的饮食也都是最简单粗糙的。
虽然教义中并不要求他们只能食素,但班森二十年都未曾沾染荤腥。
这种几近摧残的修行旅途,放在常人身上可以称之为折磨。
但符文之地是一个神奇的、含有魔能的星球。
班森的体魄虽然因为缺衣少食而干瘪了下去,但在这种痛苦的状态下,这个凡人突破了赋的桎梏。
在半睡半醒间,他窥见了那迷离的精神世界。
这种奇特的能力逐渐被班森发掘。
在现实世界中,他可以和树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