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轮回乐园:我就做个菜也算违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章:奈何奈何奈我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团长,求援任务!”

  曼陀罗兴奋的一蹦三尺高,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求援任务,是战爭世界少数时候才会触发的任务,只有中大型的冒险团才能接到。

  这样的任务通常奖励都很丰厚,同样的,危险也很高。

  她之前的冒险团就是因为接了一个求援任务导致团灭80%以上,至此一不振。

  但现在不一样了,奈何冒险团里可是有孟婆坐镇。

  有这个人在,求援任务根本不在话下。

  “那就去吧。”

  相比起曼陀罗的兴致勃勃,孟婆反倒兴致缺缺:“留下点人看家,叫几个主力。”

  无法追杀陆离,他整个人都打不起精神。

  孟婆追杀陆离並不是因为什么报仇还是悬赏什么的。

  而是因为他的核心能力只要获得神血,就能获得成长。

  他在一阶的时候侥倖碰到了一滴神血,直接为他增加了三十点属性,让他一跃成为了一阶中的俊者。

  凭藉著这份奖励,他慢慢积累优势,疯狂猎杀含有神血的生物,仅仅二阶,就已经將所有属性都堆到了七十九点。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一些属性点而已,乐园中变强的手段並非只有一种。

  可他的那个能力还能够根据神血的特性获得对应特性,这使得他的攻击力度根本不是普通契约者能够扛得住的。

  因此,孟婆才会满世界寻找有神灵存在的世界进入,或者是找寻那些有神性传承的契约者猎杀。

  而这个时候,陆离出现了。

  陆离身上的神性都不需要验证,一眼看过去,浓郁的神性光辉就能晃瞎他的眼睛。

  自从在技能强化大厅看到陆离之后,他就被陆离吸引了目光。

  儘管只是匆匆一警,依旧让他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以至於那个人把世界钥匙送来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就选择了使用。

  “离火,你到底在哪儿呢?”

  孟婆走在大部队的前方,一边走一边啃食著自己的指甲。

  突然,孟婆脚步一顿,抬起的脚悬在半空。

  砰的一声,孟婆身子一个超,身后的团员惊恐的捂著额头。

  孟婆突然停下,他跟得太紧,居然没反应过来!

  “艹孟婆骂了一句脏话,体表有黑色的烟雾涌现。

  下一秒,金色的烈火自大地上燃起!

  “这玩意儿还挺带劲吶。”

  透过瞄准镜,陆离看到了远处发生的一切,

  得益於天网的指路,陆离直接绕开了中转站,来到了增援赶来的路上。

  匆匆布置了两个烈阳刻痕之后,陆离就躲到了一旁的树上。

  四五十人路过,只要有人踏入范围,陆离就会引爆。

  调成燃烧模式的烈阳刻痕只会发生轻微的爆炸,用来將火焰扩散,可这並不代表火焰无害,如果离的太近,恰好身板还比较脆的话,也是会被炸死的。

  【清收者已击杀契约者1281974(奈何冒险团),获得猩红卡x1】

  陆离眉毛一挑,看到了几个熟悉的字眼。

  “奈何冒险团?”

  陆离顿时来了兴致,没想到拦截到的居然是契约者,而且还是和追著自己来到这里的奈何冒险团。

  “一个不留。”

  陆离对毒液下达指令后,將瞄准镜对准了那些普通的成员,开启了殖装·贪婪的贪婪状態。

  贪婪状態下殖装·贪婪的伤害会显著提高,杀人之后会立刻生成一发子弹。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直接击穿了一个感知系的头颅。

  这些小脆皮走起路来畏畏缩缩的,恨不得长八百个心眼子,人群里最好认的就是感知系。

  一枪得手,陆离直接开出了第二枪。

  这一枪,陆离直接打在了法系的身上。

  人群混乱,零星的几个奶妈根本照顾不到所有人,而那些远离奶妈的人,就不可避免地沦为了枪下亡魂。

  恰在此时,毒液也冲了进去,庞大的身躯带来的压迫感让不少人下意识的转移了注意力。

  陆离趁此机会再次开枪,直接爆出了一张猩红卡。

  狂风吹过森林,火光照亮了昏暗的夜空,毒液和陆离配合默契,很快就杀了十几个人。

  而在此时,一阵冤魂喙哭的声音响起。

  “我死的好惨啊———”

  若有似无的哀豪自四面八方传来,陆离顿觉遍体生寒。

  【清收者受到:亡者声息影响,此为无条件判定技能,法力值恢復效果减缓10%,肉体防御力一1】

  哀豪传开,毒液攻伐的速度瞬间减缓,別看只是一点的肉体防御力,对於这些契约者来说,他们对毒液的攻击就从扣除微量生命值变成了轻微破防。

  虽然攻击对毒液造成的伤害微不足道,但蚁多咬死象,累积起来毒液也要避其锋芒。

  “这就是孟婆吗?”

  陆离喃喃开口,加快了收割的速度。

  他並不清楚孟婆的水平如何,如果周围的冒险团成员过多,他也没信心能战胜孟婆。

  如果不是时间仓促,提前还不知道来的会是哪何,陆离就要拿出一些撒手了。

  不过现在也不晚,看规模,奈何冒险团来到这里的同样不是全部,只有五十多人。

  “来的好!

  3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章:奈何奈何奈我何(1/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