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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5带着孩子上山下海混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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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吃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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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爪真好吃,骨头都入味了,就是稍稍有点咸。如果那个卤汁淡一点,辣一点就更爽了。

  话说,现在的鸭爪还是当边角料处理。

  什么时候开始,它就变成了鸭子身上最值钱的部分呢?

  还有鸭颈,鸭头这些现在不值钱的部分,以后可都是美味佳肴。

  莫三江小时候看过历史书,那个美味篇上,吃鸭照片上C位只有:鸭爪,鸭头,鸭舌,鸭颈。

  据说历史上鸭肉是没有多少人吃的,大部分用来做成火腿肠,午餐肉来卖。

  不过现在不同于历史,大家都主吃肉,其次才吃那些鸭头鸭爪这类没有多少肉的部位,算边角料了。

  估计以后市场慢慢转变,人们都喜欢啃骨头不吃肉了。

  嗯,这个他回去后,得记录下来,以防日后忘记了,待稳定下来,也许可以养鸭了。

  (他不知道后世,那风靡全国的卤水肉类行业,做得有多火爆。)

  莫大成提醒莫三江:“你中午没有回来,一会就去新台处吃饭,那里的才会上新鲜菜。其他人,好像我们今晚就吃菜脚而已,你别跟我们坐一起。”

  莫三江点头明白。

  莫大成笑眯眯地说:“今天婚宴菜式非常丰富,你有口福了。”

  莫三江继续啃着鸭爪笑笑,随意说:“是吗?”

  “嗯嗯,尤其那个扣肉,别错过了,吃多点。这个菜我们日常可是很难吃到的。”

  这菜的大肉需要煮完再炸,炸完再炆了好几个小时,配料众多,步骤众多,才能做到这样软烂入味,入口即化,粤菜经典中的经典。

  (这个我个人是不承认净是广西菜式(*/?\*),我从小喝喜酒时就在吃了,应该是两广名菜。)

  “咦,三儿也在啊?”那个地包天的表嫂过来找她丈夫,看见莫三江,就跟他打声招呼。

  “表嫂。”莫三江点头喊了一声。

  那表嫂望了他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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