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爱情契约
因为王振华现在的这个化工厂,固定资产再加流动资产加到一起的价值最低也在三百万左右,女友没过门先要家产,这种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的事情,让王振华进退两难。
看他这样,马晓华不屑地道:“你别那么大惊小怪好不好,咱们交往这么长时间,我家的经济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虽然不如你的工厂值钱,但我也不是一个穷人家。就是没有你的钱,我自己也能让咱们一家四口过上不愁吃穿的好日子。”
看到王振华还在犹豫,马晓华接着道:“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里有个安全感,我知道你是个好男人,我可不想你将来有一天把我抛弃。再说了,你的工厂就算划到了我的名下,但是咱俩成了夫妻,都变成了一家人,那还分什么你我呀!”
王振华听到“一家人”三个字,马上就释然了,于是按照马小华的口述,亲笔写了一个“爱情契约”。
其余的条款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第一,王振华自愿在婚前把自己的产业赠与马晓华;第二,婚后的共同财产为马晓华所有;第三,马晓华父母的遗产王振华自愿放弃继承;第四,若王振华离开马晓华,不带走任何财产。
两个人在这份协议书上签字画押之后,第二天两个人又到公证处对于这份协议做了公证。一切办妥之后,马晓华这才高高兴兴的挽着王振华去了民政局,两个人领取了烫金的结婚证。
让王振华没有想到的事,这一纸爱情契约不久就将他拖入了噩梦。
蜜月过后,王振华提出把儿子小强从母亲那里接回来,结果被马晓华当场拒绝。不但如此,结婚后的马晓华,一改以前对小强的关心和爱护,不禁对小强的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而且总找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不让小强回到王振华的身边。
王振华对马晓华这样的变化很不理解,就问马晓华是怎么回事。
马晓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