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老林你这字写得不行啊!
篇就是真的。
“你这字已经登峰造极,深得王羲之书法精髓,不愧是我的儿子。”
李世民抓着林南的字,认真端详,顿时惊为天人。
他的一生都在模仿王羲之的字,书房收集着大量的王羲之手笔。
他认为,天下间就没有比王羲之的字再好看的!
甚至可以说,他更算得上王羲之的小迷弟。
事实上,历史上王羲之能这么出名,跟他李世民极力推崇,有着极大的关系。
若没有皇帝背书,王羲之很难达到书圣的成就。
就比如三国时的钟繇,推动了楷书的发展,被称之为“楷书鼻祖”,影响了近两千年的华夏文字。
如今,许多有才学之人,认为王羲之且在他的身后,两人并称“钟王”。
可有后世多少人知道这位魏时三公?
林南瞅着便宜老爹臭屁样,心底腻歪。
“我字写的好,分明是系统给力,可这都能让你扯上关系,竟给自己脸上填光。”
“算了,老林就好面子,喜欢嘚瑟,随他去吧。”
他暗自嘀咕,给便宜老爹起了外号,觉得这样叫起来更舒服。
李世民没听清林南嘀咕什么,只觉得看到这些字后,手痒难耐,提笔临摹,洋洋洒洒数十字跃然纸上,而后举起端详,悠然自得。
“好儿子,你快看看为父这字如何,是不是颇有书圣风骨。”
林南一瞧,眼皮直跳。
好嘛……还书圣风骨。
别给老王的脸上抹黑了!
也就光有形,而没有神。
且在字彼此间的布局上很洒脱,略微显得有些乱。
“我觉得,老林你这字在当兵的里,算是最好的。”
他多少恭维了句。
这却听得李世民眼皮子直抽搭。
什么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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