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被推来推去的锅,吃亏的却是秦王…
国那群人到底想对韩国做什么。
嬴子苏摆了摆手,“丝制的绸缎罢了,不是这产量有些多了,咸阳宫那里用不完,所以我才决定将这绸缎远销六国。”
“这......”韩非傻眼了,“绸缎......咸阳宫......原来赵商人售卖的竟是这么昂贵的物品,赵商人的才能实在令韩非汗颜啊!”
韩非现在很气啊,气到说不出话来。
之前他还在一阵分析这赵商人的身后必定是站着秦国朝廷里的某位高官,可如果他是售卖绸缎那就不一样了。
丝制的这种绸缎那可是奢侈品,能接触它的只能是上流社会的人群,士族、贵族、王族、名门和有钱的商贾。
但能做到大批量定制的只有王宫,因为后宫妃子众多,君王和诸多王子公主们也需要用到。
如果说售卖其他物品的商贾会被秦国打压,但绸缎不会。
若是打压售卖绸缎的商贾,那这宫里的绸缎可就断了供,负责制衣的尚衣院那就没有衣物可制。
没有衣物提供给宫里的大人物,不论是君王还是后宫里的妃子以及王子公主们,他们都会首先降罪尚衣院。
尚衣院则会把罪责推给提交绸缎的官员,而这提交绸缎的官员会把罪名推给负责收购的官员。
负责收购的官员也可以推卸罪名,那就是制定打压售卖绸缎商贾的那位官员,一般是律令团里的官员。
罪名推到这些官员头上,他们肯定心里慌啊!可那能怎么办?继续推卸责任和罪名呗!
这律令条规的确是由律令团里的官员们制定的,但最终的确定权是在司寇手里。
也就说这条规制定出来了是要由司寇负责审批和确认的,如此才能执行下一步。
那司寇冤枉了呀!这条规是他确定的没错,可这执行权是在王上手里,只有王上亲自盖下秦王印玺,那这条规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应。
这罪名一推再推,最终却是推到了君王手里,那君王没得推卸罪名了啊!因为他是一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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