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我是血族的白月光1
甚至不会惧怕阳光,有血族去三亚旅游的时候还经常去晒日光浴,只可惜他们皮肤天生缺少黑色素,根本晒不黑。
因为血族的强大和美丽,这让他们在人类社会中十分受欢迎。
但血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繁殖能力不行,经过几万年的发展,才仅仅只有一百多人。
在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类被血族咬过就能变成吸血鬼的,他们要经历初拥。
阿岚有些脸红的跳过这一部分,接着往下看。
绝大多数的人类都拥护血族,他们把血族当成明星和偶像一样狂热追求。
但有极少一部分人类特别讨厌血族,他们自发组成了血族猎人,为的就是对抗血族。
原主沈清岚就是猎人从小培养的王牌,她的血液对血族有致命的吸引力,他们安排沈清岚去刺杀血族,却没想到刚出场就被血族一眼识破。
咱就是说,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血族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连阳光都不怕了,你指望他们还会对大蒜,银器害怕吗?
更何况……阿岚想起满身蒜味儿的沈清岚一脸震惊地问,为什么他们能发现自己的身份。
不是,正常人谁满身蒜味儿啊!这组织真的不是闹着玩儿的吗,这样也能消灭血族?
好在阿岚的任务不是带着组织光荣胜利,这么一群人,她这个菜鸡带不动。
阿岚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她需要和血族完成一次初拥,成为最强大的血族,和人类签订和平共处条约。
沈清岚的血液和一般人类是不一样的,对血族的致命吸引力让血族对她无法抗拒,初拥以后,她甚至能拥有和血族一样强大的能力。
想起初拥……阿岚就有些面红耳赤,大家不要想歪,不是酱酱酿酿,只不过血族在喝了沈清岚血液的时候,也会补给沈清岚一点血液,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嘤嘤嘤,想起来还是好羞耻哦~
被阿岚震到耳朵的路和看着昏迷的阿岚嘴角莫名带着笑,甚至脸颊泛红,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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