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闺秀
鼓鼓地不知在嘟囔些什么。
彩蝶捂着嘴是噗嗤一笑,谁能猜到,小姐这急匆匆嫁了,倒是觅得良人了。
老天爷真的是大发善心了。
陆良玉执意要求,一行人在日暮时分,未及夜幕开启之际,终于是到了陆良玉自幼生活的故土——泸州。
“此番回乡,谁也未曾通知,还是要小心行事。”陆良玉开口道。好几年没有回来,泸州变化颇大,她虽则要寻人,一时却也没有头绪。
既是要寻人,第一步便是要去附近的医馆看看,陆良玉由着秦希泽陪着,两人将附近的医馆全部是拜访了个遍,各种打听,却是不曾有人听到一个名唤李修穆的小学徒。
眼看着天色将暗,一行人只得留宿到了一处客栈。
客栈不大,是由一家人经营,招牌虽则破旧,内里看着倒也干净。
老板是个眉目和善的老头,儿子在后厨。儿媳妇正年轻,做事是个利索的,见陆良玉一行人进来,忙擦拭着桌椅板凳,热情地招待道:“客官可是要来点饭菜?”
彩蝶拿出了包裹中的药道:“寻个做事仔细的,帮着煎碗药。”儿媳妇拿过药,接着问道:“客官还有什么吩咐?”
陆良玉抬头对着秦希泽道:“我这边可是比不得京中山珍海味,只乌骨黑鸡还算出名,你可以尝尝。”
正在一侧招待的儿媳妇听到陆良玉说话,诧异地看向眼前的妇人,带了几分颤声,又带了几分试探问道:“陆良玉?”
这下轮到陆良玉惊异了,她仔细地看着眼前的妇人,脸颊微胖,身着一身粗布蓝底白花衣裳,袖子挽了起来,梳着干净利索的妇人头。
眼底有点青黑的眼圈,眉宇间仔细看起来,却有几分熟悉。
“沈娟?”陆良玉才是猛地想了起来,忙是拍手道。
沈娟是她幼时一并长大的闺秀,后来陆家入了京,以前的朋友就不曾再有联系。
沈娟激动地是快要哭了出来,眼睛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