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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历朱由榔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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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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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恶意“飞洒”,挂于他人名下的隐田,达七千多万亩。

  内阁通过法令规定,凡个人名下,未超一千亩的,补交十年税款,可以重新登记,超过一千亩,且未登记的隐田,全部抄没,若有在查证检点过程中,有隐匿、勾结、贿赂、抵抗等行为的,抄没全部田土。

  途中当然遇到了各种情况,有想贿赂官员逃脱的,有暴力抗法的,有拿出祖上恩阴求说法的。

  但在皇家铁拳之下,都只得偃旗息鼓。

  六个月内,光因行贿受贿、暴力抗法、造假欺骗等等原因想要逃脱度田,而被判处斩立决的,就超过三千人。

  其中除了士绅地主外,还有三百多人是参与度田的官吏。

  朱由榔在综合内阁和户部、都察院意见后,制定了“三查”制度,也就是参与度田的,各地临时组建的“巡视组”,并非常设,先由本省不同府县的巡视组查一道,再让不同省巡视组查一道,最后由南京衙门临时打乱安排的巡视组再查一道。

  三方得到的结果相同,才能过关,如果一旦有不同数据,之前主持度田的带队官员就必须给出说法。

  初步结果,江南各省,不包含已经完成的湖广、两广、云贵和刚刚拿下的四川,其余浙、直、闽、赣四省,共查抄田亩近七千万亩。

  这个数字,足以安置一千二百万以上的失地流民。

  内阁又颁布《民屯令》

  规定各级官府组织民屯事宜,当然这个所谓“民屯”,其实就是分田,只不过并非免费。

  凡失地农民,均可向官府报备,分与定量田土,按照土地肥力不同,田土数量有所出入,但总的而言,人均中田在四亩以上。

  失地农民成为民屯户后,前三年除税负外,还要缴纳两成官租,后三年减为一成,从第七年开始,土地就完全归属民屯户。

  同时,早在四川战役都还没完全打完之前,内阁又推出了《民垦令》,就是鼓励江南地区向经过战争破坏后,人烟减少的四川移民。

  此时的四川,还没有到历史上康熙年间那种赤地千里的地步。

  虽然后世清朝把四川人口稀少的锅甩给了张献忠,但那种逻辑实在是不堪一击,毕竟要知道,张献忠之后,四川先后作为永历朝廷、吴三桂的根据地,还能再支撑二十多年。

  如果在张献忠入川后就人烟断绝,怎么可能?

  莫非李定国、吴三桂都是大魔法师,会招阴兵?

  事实上,根据后世残留的诸多府县纪事,和私修史书,当事人的通信、回忆录(明晚期士人尤其流行写回忆录,基本都是不出版的)等等,不难还原历史真相。

  四川在明末清初人烟断绝的惨像,不是一个张献忠就能办到的,人家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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