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和平合约
费这里。
其实整个琼州除了府城所在地繁华一点外,其他地方都是入不敷出,而且那边也没几个人,大部分还都是被流放过来的。
加上琼州到处是未开发之地,贫穷的没有什么油水,一般都是用来安排那些政见不同的官员。
现在交给张云用来给粤省增加税收,算下来反而是划算的,还能把张云打发到天涯海角去,嗯!真正的天涯海角。
张云对内陆地区不感兴趣,要不然怎么可能会达成和平,在这个大航海时代,海洋才是王道。
最后张家镇和朝廷达成的内容很简单:
一,双方战争结束,双方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二,张家镇正式归降朝廷,琼州为张家镇管辖,张家镇有绝对的自主发展权,朝廷不得干涉。(至于朝廷封官之类的无所谓,张云不在乎。)
三,双方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允许双方商人自由进行两地贸易活动。
张家镇这边有权利对经过北部湾的商船进行检查,如果因为拒绝检查而导致的后果由商人自行承担。
同时张家镇前往内陆的人员拥有治法外权,即张家镇的人员在内陆犯罪需要回张家镇进行审判。
同时朝廷需要保护张家镇进入内陆的人员安全,如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张家镇有权动用军事力量。
四,朝廷赔偿张家镇在这次冲突中的损失,总金额是三十万两白银,可用于抵扣琼州未来的税款。
这个主要是粤省赎回那些被俘虏的大户人家给的赎金,除了一部分被俘虏官员的官员由粤省出钱外。
其他被俘虏的人都是由各自的家族支付赎金的,只是这个钱不给张家镇,直接给粤省巡抚衙门,用于抵扣税款。
五,张家镇立即释放被俘虏的船员。赎金都拿到了,肯定是要放人的,没什么好说的。
六,是自条约签订之日起,朝廷不得在移民方面,对张家镇设置任何障碍,而移民所产生的费用由张家镇承担。
七,双方达成军事上的共识,既在对鞑子作战方面共同行动,维持朝廷的和平的长治久安。
这个主要是要求张家镇在朝廷要求后需要无条件的出兵对付鞑子,整个琼州就这个条约换来的。
第八,张家镇拥有在内陆设置使馆的权利,同时等未来条件成熟后,会第一时间在京城设立大使馆,方便双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