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得加钱~
吧店的电脑,一台少说也要大几千。200平的面积,可以容纳八十台电脑,还有电脑桌。
这项开支起码就要六十万。
前几天沈泰初略算了一下,三家门店装修完毕,账上应该还剩48万。
想要开始营业,这笔钱远远不够,他都打算先叫停网吧店项目,等以后有钱再启动。
虽然还有范萍萍,她只是上次留了个电话,后续也没再问,让沈泰主动去找她卖歌,他还没有那么廉价。
做这种市场行情不确定的生意,想要卖高价就得待价而沽。
现在有人主动询问价格,泰哥的马甲可以适当的脱掉一会。
奶茶妹看了沈泰一眼,小心翼翼询问:“沈先生,我知道这么问可能有点冒昧,但我还是想询问一下,您可以放弃作品的署名权吗?”
说完屏气凝神,她已经做好沈泰发火的心理准备,因为她认识很多著名的创作人,把署名权视作生命一样重要。
他们可以卖歌,但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作品,变成别人的作品。
可是她要送的那个人,也是港台地区著名的创作人,外界媒体纷纷说他江郎才尽,以后只能吃老本。
奶茶妹很反感这种言论,一直想帮助对方。在听完沈泰唱的消愁,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买下来,送给他。
沈泰脸色阴沉,很久没有吭声。
奶茶妹以为沈泰生气,急忙说:“沈先生不好意思,是我太冒昧了,这样吧按照市场最高价,三十万我买下您这首歌,您仍旧拥有作品的署名权。”
沈泰差点吐血,难道他看起来,像是有文人风骨的样子吗?
装样子,主要是为了加钱,奶茶妹都三十多岁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纯?
但凡她要是再主动一点点,稍微加点钱,沈泰绝对忍痛割爱。
为了不让到嘴的鸭子飞了,他主动出击,沉声说:“我可以放弃署名权。”
奶茶妹一脸茫然,忍不住再问:“沈先生,您刚刚说什么?”
沈泰满脸不舍,痛心疾首道:“这首歌是我的挚爱,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