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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故事收录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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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事后有一些会记得梦境。

  府司接了案子,那就板上钉钉了,恶人除了官司失败,还会被削禄夺纪,运气衰败是一定的了。

  传统社会里,告阴状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是公开地在民众面前放告,第二种是私下地放告。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公开放告仪式似乎相当流行。以温州忠靖王庙会为例:

  告状人身穿丧服,披头散发,手持神香黄纸状,高喊“冤枉”,求东岳爷伸冤。公差先是将他赶走,告状人再度哭着上前,如是者三次,到了第三次才准他到案前,跪呈黄纸疏,哭诉冤情。公差接着把黄纸竖在香炉上焚化,说道“圣王知道,听候定夺。”叫告状人退下。“放告”到此便结束了。

  第二种告阴状的方式,由于没有公开或表态的风险,因此远较第一种告阴状流行。例如某些地方的信众如果遭受冤屈而无处可诉时,可请庙方替他写一份牒文或诉状,向神明报告整个事件的原委,请他们做主,解决或惩治恶人。

  关于告阴状的来源,可能也与古代和中古时期“塚讼”有关。所谓的“塚讼”,古人相信在这种死人告活人的情形下,会导致活人生病或死亡。祖先会加害他们,因此只好不择手段地来对付他们的祖先。这种恐惧感可能来自家族里的紧张关系和纠纷。

  唐朝时期,人们似乎普遍存在着对塚颂的恐惧,这在唐代的志怪中可见到不少例子。在宋代的笔记和元代的杂剧中,也有许多死人告活人的例子。在明清以降的《目连戏》和傀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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