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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从解约开始吾乃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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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输掉了一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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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只是苏总的员工,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听我的。”

  “晴姐,听你的意思,苏总是不是输了很多钱?”陆凡不知道苏正川除了这个正明娱乐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公司,就算前几年公司的收益刚好保本,但这半年明显是处于一种收益的状态。

  单单是自己税前的收入也有八九千万了,根据合同上的分成比例,正明娱乐应该和自己赚的钱差不多。

  而且公司还不止一个艺人。

  以前的杨开虽然算不上大红大紫,但也为公司带来了很多收益。

  而且最近又签下了一个孟心怡,把目光放长远一点的话,这些都是钱啊!

  实际上正明娱乐正在慢慢的走上坡路,苏正川好好经营的话,一年赚一个亿,应该不成问题的。

  无缘无故的他去赌博干什么?

  “我跟你讲,你千万不要乱说,”。徐晴突然压低了声音,“周总问了一下公司的财务人员,账上的钱全部空了。”

  周启明也有正明娱乐的股份,所以他有查账的权利。

  “什么?”

  陆凡大吃一惊,公司账目上的钱全部空了?

  那看这个样子,苏正川至少输了一个亿啊!

  因为企鹅音乐的版权收入,比如付费下载,以及其他公司购买歌曲的使用版权,代言费等等,或者陆凡的演出费用,帮别人写歌的费用,几乎都是一个月就可以到账。

  再加上数字专辑,卖出了两个亿,扣掉各种各样的费用,公司和陆凡每一方至少可以分到5000万。

  加上上面各种各样的收入,不妨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已经有一个多亿了。

  苏正川居然把它全都给输掉了?

  ps:作者并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这章的意思是公司的所有收益,都是已经扣了税,缴纳了所有应缴的费用,剩下的那些钱全部都是苏正川和周启明的合法收益。

  他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只是在道德方面有点说不过去,毕竟钱不是他一个人的。

  希望大家不要带入现实,这是一本娱乐小说,大家能看懂就好。

  我上个月已经说了,陆凡要一个人干,他自己的工作室也要拍电影了,所以必须要牺牲苏正川这个工具人来推动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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