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深夜异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34章 扑朔迷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问道:“妈妈呢……”

  “在他们房间里面……大哥哥,妞妞好害怕,我看到了爸爸,也看到了很多的坏人,还看到他们……”

  我抱着惊慌失措的妞妞,走进燕子的房间。

  只见房间的床上,阴漆漆地放着一团东西。

  我忙打开灯,看到燕子双目圆睁,身体以一种扭曲的状态躺着。

  看样子,已经死了好一会了。

  我忙把妞妞的头,埋在自己怀里,不让她看见妈妈的惨状,“妞妞,告诉大哥哥,发生什么事情……”

  “我,我也不知道,今天妈妈突然说要带妞妞走,然后就听到敲门的声音,然后就进来很多的坏人。”

  “他们欺负妈妈,还好妈妈当时把我放在了衣橱里面,我在里面只听到妈妈在外面喊救命,然后过了很久,外面没有声音了,我才出来。”

  “出来就打电话给大哥哥,这时候,那群坏人又来了,他们掐住妞妞的脖子,妞妞感到好难受透不过气来,还觉得浑身发热。”

  “这个时候,我又看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一起过来,他们就这样抱着我,我感到舒服多了。”

  “然后一醒来,发现自己在房间里面,一跑出来,就看到大哥哥了……”

  妞妞用颤抖的声音,给我讲完了整件事情。

  我明白了。

  刚才进屋时,看到的燕子已经是个鬼了。

  而妞妞前面是假死,灵魂和身体已经分开。

  但是可能是受到熊思和她妻子的保护,又活了过来……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的心情很乱,房间躺着一具女尸,身边又有一个刚受惊吓的孩子。

  忽然,一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面闪过:天上天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我到天上天下公司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

  不知道为什么,路上打不到一辆车。

  我不止一次地吹起熊思给我的哨子,但是什么也没有。

  我只好抱着熟睡的妞妞,还拿着她临出门时一定要抱着的小熊,跑了很多路,才到那里。

  我坐在天上天下公司的经理室里面,赵纲仍旧对我表现出和蔼可亲的态度。

  他听完了我的叙述,说道:“每个人刚生下来时,寿命就是定好的,如果他早死了,一定是被作恶者害死的。”

  “然而,他们的鬼魂,还是要等到自己原本定下来的日子,才能去申请投胎,在这段时间内,他们就是孤魂野鬼。”

  “孤魂野鬼也不是什么都不怕的,他们在阴间没有户籍,就好像是你们现实社会里面的黑户口人一样,得不到保护。”

  “随时都会魂飞湮灭,到时候什么也没有了,只能在另外的空间游荡,必须忍受无止无境的孤独和寂寞。”

  “那么什么原因,会让一个鬼魂飞魄散呢?”

  “原因多了,最主要的是人的阳气。有些人生来就阳气很重,还有人是靠法器或者修炼,就像某些驱鬼的道士,可以用某种法术,强行制造阳气,打散鬼魂。”

  “另外一种,是鬼自己过分使用鬼的能力,就像人一样,过分剧烈的运动会造成猝死。我想,熊思可能是因为保护自己的女儿,所以才……”

  赵纲说到这里,似乎很有感触,接着说道:“熊思是我们的客户,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在了,但是我们公司应该对他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

  我听出来,他的话里,有怪我的成分,心中不禁一酸。

  我想主要责任在我身上,我不该半途退出,“我……”

  “其实你的心情,我们都是可以理解的,你也不用过分责怪自己。我们公司希望你能回来,随时欢迎你。”

  他朝我点了点头,仍旧和蔼地笑着。

  我忙问:“经理,你说,我接着应该怎么办?”

  “我们鬼有鬼的办事方法,人也有人的办事方法,你只要按照你们的方法去做。”

  “还有,随时都要保证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你身边的事情,人也好,鬼也好,都是分好坏的。”

  说完,赵纲朝我富有深意地笑了。

  从公司出来,已经是五点多了,怀里妞妞仍旧睡着。

  我边走边念叨:“人的办事方法,人的办事方法……”

  忽然,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拨响了110。

  真是跟鬼呆久了,都快忘掉自己是人了。

  出了人命,不是首先应该报警吗?

  ……

  警察很快封锁了熊思的家。

  一个年轻的警察向我问话,我照实说了。

  只是把见鬼的这一段去掉。

  我知道,就算我说见到鬼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警察见我说的没什么漏洞,而且我确实没有作案时间和动机,便把我放了。

  对于妞妞,当然我也自告奋勇地请求照顾她。

  我领着妞妞回到家时,已经早上九点了,看着桌上的档案,心头泛起一阵异样的感觉。

  明天公司的事情很奇怪,我感觉这一切,都跟这家公司脱不了干系。

  为什么燕子死之前,一定要让我把她的档案给总经理批阅,而不是我来批阅呢?

  还有,李嘉南死前,给我的电话:“能不能给我几根火柴?”

  他的这句话里面,肯定是有什么含义的。

  但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第334章 扑朔迷离(3/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