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琉球荷兰协议
人承认战败给大西庐江王,琉球岛是庐江王的领土,以后不得再有侵犯报复之心。
通告国民,琉球与荷兰交好,互不侵犯,互相合作,将来一方有难,互相出兵帮助。
第五条,荷兰划一块地给琉球作为驻地大使馆,专门处理荷兰与琉球之间的矛盾与纠纷。
大使馆驻地,荷兰人不得干涉,琉球可以安排不多于五百人的驻军。
第六条,荷兰每年生产的军火,军舰必须每年上交五分之一给琉球。
可以从赔款中抵偿,我方也可以花钱购买。
如果发现荷兰人有所隐藏,我方不保证违背条约,对荷兰实施打击!
。。。。。
还有其他的小条例,就不再详细解说。
普鲁士表示荷兰方面也有几个要求。
第一希望庐江王能够同意将近两万的荷兰俘虏士兵,全部释放回荷兰家乡。
当然荷兰不会让你们无偿释放,荷兰愿意每个士兵付出五十两白银的赎身费,帮他们赎身。
这些钱到时候会由他们的家人筹措。
荷兰国库要赔战争赔款已经是入不敷出了,没有多余的钱给他们赎身了。
第二希望庐江王遵守诺言,不再对荷兰用兵,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为难和剥削荷兰商人的正常商贸利益。
第三,双方地位平等,荷兰人不是大西的奴隶和小弟。双方和平共处,积极合作。
一方有难,另一方必须派兵援助,结为兄弟之邦。
对于荷兰人提出的要求,周琦表示都能代表庐江王同意。
于是双方很快签订了琉球荷兰协议,双方都迅速达成一致。
普鲁士将带来的一亿两白银交给琉球府,周琦也让他带回了五百个荷兰官员俘虏。
其他的人等你的钱到了,即可放人。
或者以货物交易的形式抵消赔款也可以接受。
荷兰国王在听普鲁士过分宣扬庐江水师火炮的威力之后。
觉得这些条约并不过分。毕竟在强大的实力面前,只能瑟瑟发抖的表示自己能够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