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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天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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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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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采纳了户部尚书范敏的建议,“命天下郡、县、编制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黄册”制度需要配合“里甲制度”来推行,即朱元璋你把明朝百姓分为军、民、匠、灶各类,并以每110户为一个“里”,每“里”设10甲,把每个“里”的住户按照籍贯、姓名、人口、田宅、地亩等逐一登记,送给户部,每十年更新一次。

  在黄册制度之下,每“里”中的人口,所承担的赋税都是均等的,极大避免了赋税集中的问题。

  同时,若某一户家庭出现问题,同“里”的其他家庭需要共同承担这一户的赋税任务,这样也能保证了朝廷的赋税收入稳定。

  按《太祖实录》的说法,自黄册制度施行以来——“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

  可以看出,不仅农民不准轻易离开自己的土地,连医者、卦士也不允许远游,人口被牢牢束缚在了土地上,不能轻易离开。

  按太祖制,四民籍贯定下,便子孙相传,永世不得更改;又依《大明律》规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

  所以,大明百姓种田的就只能祖祖辈辈种田,军户只能替朝廷打仗,而两淮盐区的大量灶户便属于盐灶籍,所以他们祖祖辈辈就只能煮盐。

  虽说现在煮盐法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可由于生产率低下,每家每户就算再勤快,这食盐产量也就在几千斤左右。

  按惯例,灶户们还得按照盐运使司规定的数量和价格上缴足一定数量的食盐,还得足额缴纳盐税,所以大多数灶户一直都在贫困线左右苦苦挣扎着。

  可凡事总归有个例外,如皋县的江一安本也是本地灶户,即便现在富贵了,可还是没能脱了灶籍。

  这六七年间,靠着跟锦衣卫镇抚使江华那点早出了五服的亲戚关系,江一安是跪舔扬州江家,又靠着本就是大盐商的江家提携,江一安靠着替衙门收缴盐课和倒卖灶户缴纳盐课后剩余的食盐,逐渐在如皋县周围的盐区形成了一股自己的势力。

  靠着豢养的几十个打手帮闲,如皋盐区方圆百十里的普通的灶户根本不敢越过江一安把食盐卖别的灶豪,除了江家,来如皋收盐的其他盐商也不敢绕开江一安去找别人收盐。

  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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