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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天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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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穷则思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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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而熊文灿也被下狱问罪。

  而此事中熊文灿先是以权谋私,收受张献忠贿赂,后又竭力夸大功劳一意主抚。张献忠复叛的理由就是被熊文灿公开索贿,并将这些贪官污吏索取贿赂的数量、日期开列公布。其后,熊文灿又为了遮掩其过,竟然想方设法不让左良玉迅速扩大战果追击张献忠;最后导致左良玉全军覆没。

  所以,这个熊文灿可以用,但这个人的权利却要加以限制,其人亦不可单独主政一方。

  否则权利集于其一身,其私欲过盛之下必然膨胀难制。

  也不仅是他熊文灿,其实别的官员也是一样,不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终会变成洪水猛兽。

  想到了自己琢磨出来的“百查司”,朱由校觉得这个机构还是应该埋在暗处。

  这明处嘛!自然还得有个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而现在的御史监察制度其实已经烂掉了,无论是现在的明朝,还是后来的满清,这些御史除了能多收一份孝敬银子,别的作用基本没有。

  而监察御史之上却没有人对其权利进行监督,而且御史“风闻言事”的作风完全不对其诬告他人负责,最后彻底沦为了政敌间互相攻讦的工具,也完全失去了最初的作用。

  所以除了“百查司”这个暗司衙门之外,还要有一个类似后世监督执纪的机构。

  这个机构的作用不是代替有司执法,而是监察官纪、吏纪,对官吏施行问责,并将问责结果纳入官员考评,而这个机构的考评则会结合厂卫暗查结论来进行最终的考校。

  当然,吏部的“京查”制也是其中一项,只不过在正式实施之前,这“京查”制度也要进行改革,而不是像如今这般成为党争的工具。

  这样一来,厂卫的监察范围就可以被限定在监察一定品级的官员之上,这样厂卫的大部分精力就可以用在对外情报上。

  最后,只要把百查司这个暗司衙门跟厂卫牢牢的握在皇帝自己手里,文官集团也就翻不起什么浪花。

  至于贪腐,朱由校从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将之彻底消灭,但只要掌控好尺度,不定期的搞死一批罪大恶极之辈,并加大惩戒力度,施以酷刑重罚并连坐其九族亲眷,起码那些心怀龌龊之人也会因有所忌惮而收殓一些。

  “呵呵,好,好啊!既然要监督执纪,那么这个衙门就叫执纪司好了,一切运作经费,就由朕的内帑包了,也免得有人从中掣肘。”

  朱由校现在可是不怕自己的内帑没钱,自己叫魏忠贤搞得那套只要扑腾开了,起码自己的内帑该是不缺银子的。

  而朱由校也没有紧紧捂着银子不花的心思,这钱只有花出去、流通起来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至于官纪该如何监察,各项制度该如何制定!

  嘿嘿,后世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公务员处分条例、八项规定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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